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周琦在海外生活怎么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周琦在海外生活怎么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谍海追踪里孙阳带周琦回国了吗?
没有,周琦被国外间谍给杀死了。《谍海追踪》是由白云默执导,张倬闻、张雯、李琳、牟凤彬、高名扬领衔主演,成功、郭广平等联袂出演的现代谍战剧。
该剧以中国首艘国产航母的研制为依托,讲述为保障航母研发安全,国安人员与国际间谍组织之间惊险***的智勇较量故事 。
周琦为何要去澳洲打球,年薪还低些?
周琦凭着身高与灵活的优势,在国内打球还好,有的人还把他捧为什么的“大魔王”,只是由于自暴自弃而无球可打,作为一个年轻球员,确实有点可惜。他如果要去澳洲打球,估计地位就不一样了。澳洲球员身高马大,身体素质要比周琦好,不但灵活,球技、中远投篮也很不错,周去到那里他们不会把你当球星看,估计连上场的机会都不会有很多。
周琦已确定下赛季去澳大利亚NBL打球。而且凤凰队也非常有诚意,他们表示球队将以周琦为核心,并为周琦重返NBA创造条件,同时表示不耽误周琦参加国家队的比赛。这体现了一支成熟的职业俱乐部的格局。
当然了,我们不是为澳大利亚男篮唱赞歌,他们这样做也有自己的目的,那就是为了澳洲联赛在世界上更有影响力,尤其在亚洲有更广泛的观众,这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周琦加盟NBL, NBA球星沃尔也向他表示祝贺。据了解,周琦在NBL打球年薪比在国内可能要少一半左右,那为什么周琦还要去呢?
周琦撇家舍业,背景离乡,拿着CBA一半的收入去征战澳洲联赛,其根本原因还在于CBA那条关于球员转会优先续约权的规则,周琦想走新疆不放,各说各的理由,尤其新疆男篮俱乐部,手里捏着这一个尚方宝剑, CBA也没辙,毕竟自己制定的规则不能作废,也不能打自己的脸,这样周琦走投无路,被迫去澳洲打球。
其实这个结果,对周琦个人和新疆俱乐部从经济层面来说都是损失,周琦年薪仅能拿到300万左右的收入,而新疆俱乐部也失去了收取周琦转会交易的费用,如果当初新疆有诚意,开出价码,而不是逼的周琦走投无路,像上海、北京等这样的俱乐部还是可以满足新疆条件的,现在看七八千万甚至上亿元收入打水漂了。所以俱乐部也好,球员也罢,不要太走极端,和气生财不好吗?
不去行吗?凤凰队是NBL升班马,他们缺少中锋,周琦退出CBA,还说进军NBA,这是一次测试
澳大利亚外援的年薪是12-25万美元,甚至都没有周琦在NBA多,这无论如何也不是媒体人说的400万人民币,可见就10支球队的NBL,他们事实上比CBA差太多,我们的CBA在美国算小有名气,澳大利亚方面对周琦的介绍是“CBA全明星”,他们也不想吹捧周琦,比起刘传兴的规格,人家还播放了炸CBA的集锦,那边中锋也多,事实上周琦要是打不好,他被退货的可能性很大。
今天就暴露了凤凰队利用周琦的本色,这是一家在NBL倒数第二的弱队,他们就没有像样的中锋,但周琦根本就不是合格的中锋,今天制作了周琦在火箭的比赛集锦,事实上就是一些扣篮而已,周琦在火箭进球寥寥无几,真的难为他们了。今天还说有5亿人关注周琦加盟,显然他们的造势目的很明确,这就是要利用周琦打开中国市场,甚至才碰瓷蹭流量的同时,最好让中国APP直播他们的比赛,但周琦这样毁誉参半的家伙,他有那样的号召力吗?
周琦还有被利用的可能性,最终中澳贸易很尴尬,根源在于澳大利亚跟随美国惹是生非,不可能让对方通过买周琦就改变形势吧?周琦放着600不拿,去澳大利亚拿低工资,这就是让人匪夷所思,显然这是他自作孽的结果,显然对方利用他的目的性很强,最终当然期望值很高,甚至周琦也希望到NBA打球,只是他的能力够吗?甚至能够为之真正复出必要的努力吗?
国内肯定比国外挣的多得多,不然就不会回CBA打球了。估计周琦都后悔去NBA打球,本想多挣钱的,发现结果少挣大几千万,现在又整个限薪,心里更是窝火,所以一定要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加盟其他球队,不然签字费这至少千万元起步都钱拿不到啊。
周琦新赛季继续前往海外联赛,CBA规则何时能保障球员利益?
周琦与新疆队转会纷争已经持续一年多。周琦与新疆队各有拥趸,各说各话,感觉都有道理!从法律角度分析该纷争其实非常简单!是常见的劳动***的一种,周琦与新疆签订合同去年到期,合同规定该合同到期后周琦可以自由转会,但是去年CBA公司出台内部规定各俱乐部可以顶薪留人,也就是说各俱乐部可以用顶薪就可以留人,新疆队就依据该规定限制周琦转会。
这在法律上是典型的劳务合同与用人单位修改内部规定的冲突。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属于内控行为;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调解的法律行为,就法律行为的地位合同约定要优于内部规定,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誉告,贵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的。但***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做了特别的约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处理,可是周琦转会***中,合同在先,公司修改规定在后,是没有办法增加约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新疆队无权限制周琦转会。现在的问题是篮协公然违法,所谓的劳动仲裁组就是CBA大老板,这些人根本不可能主动去执行法律,为了维护自己利益也不可能去执行法律,造成了现在的结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周琦在海外生活怎么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周琦在海外生活怎么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